摘要
一、高职“兼职教师”概念的界定
兼职教师的提出首见于1985年5月27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的决定》,该文件指出“各单位和部门办的学校,要首先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专业技术师资问题,同时可以聘请外单位的教师、科学技术人员兼任教师”,提出了可以通过聘请外单位人员来校兼职任教来帮助解决专业技术师资问题,但没有明确提出“兼职教师”的概念。1995年,国家教委在《关于推动职业大学改革与建设的几点意见》中要求:“要聘请一批富有实践经验、又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到校任兼职教师.做到专兼结合,”明确提出了“兼职教师”的概念。199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提出,
出处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6期25-28,共4页
Chinese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创新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实践与研究》(项目编号:06D041)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