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国际司法及仲裁实践看,为海床、底土和上覆水域划一条单一边界已经成为海洋划界的趋势,但国家实践证明,单一划界尚未成为一种法律义务,因此,沿海国可以选择为大陆架及其上覆水域分别划界。不论单一划界还是分别划界,只要符合划界区域的实际情况,体现公平划界的原则,两者均符合国际法。鉴于东海的具体情况及中日双方在该海域不同的利益诉求,中日两国应通过协议采用两条线分别划分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
出处
《理论月刊》
2008年第9期156-158,共3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海洋法在解决中日海洋权益争议中的应用研究"(06XFX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