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和谐社会语境下公共利益的内涵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公共利益表现为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如果没有个人利益,国家利益最终将失去意义,所以,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最终还是为了个人利益,利益的主体与享受者是人,保护人是国家关心的事项。公共利益是一个应用广泛的法律概念。虽然构词简单,但法律意义重大。所谓公共利益,一般情况下,应是由政府作为代表者,而依法为不特定多人谋求的,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实际利益。公共利益具有公共性、法定性、现实性、发展性、相对性,处理好它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王玉霞
机构地区 菏泽学院法律系
出处 《前沿》 CSSCI 2008年第9期67-69,共3页 Forward Posi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共引文献32

同被引文献5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