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坝安全鉴定分析论证表明,由于浙江省余姚市陆埠水库坝基截水槽底部宽度不足,局部没有截至相对不透水层,坝基渗透稳定性不满足要求,致使局部已产生渗透破坏现象,因此在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前,采取一定措施并控制水位运行是必要的。为实现上述控制运行目标,确保除险加固前的水库大坝安全,建议将溢洪道堰顶高程从目前的48.00 m降低到46.00 m,泄洪洞则不再受原运用方式限制。该水库控制运行方案的研究对其他类似工程的控制运行方案选择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出处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59-61,共3页
China Rural Water and Hydro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