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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个体经营者享优惠失业人员免3年行政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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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根据通知,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作者 国勇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08年第9期86-86,共1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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