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土资发〔2008〕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的要求,在部的组织指导下,各地积极开展工作,全面完成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统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测算工作。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08年第13期9-9,共1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