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择性执法现象是作为执法主体的国家或政府面临情势变化,运用剩余执法权以保证实现其政治、经济及社会目标的结果。选择性执法尽管在转轨时期有其合理性,但弊端已经随着改革的深入而日益凸显,包括对人们预期的扰乱,执法代理人的渎职、腐败,对执法体制进一步改革的阻碍等等。在我国市场经济日渐成熟之际,消除其自我强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已经迫在眉睫。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28-35,共8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基金
西南财经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