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提高了规则的法律效力 原规则为交通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效力较低,为更好地履行国际公约,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现将其提升为部令规章,为此,将原规则的名称由《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作者 丁倩
出处 《中国港口》 2008年第3期51-52,47,共3页 China Port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