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问题
2006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9182元.农村人均纯收入仅为3552元。城乡收入比例为2.59:1。如果把城市居民收入中一些非货币因素.如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种社会福利考虑在内,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更高。2006年黑龙江省农村人口为1777.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465%.对拥有近一半农村人口的农业大省,在13年的时间里使农村人口的生活水平提高到小康社会标准.时间紧,任务重。
出处
《中国科技投资》
2008年第8期72-73,共2页
China Venture Capi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