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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农民利益保护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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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目前仅存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而没有农村房屋所有权的明确规定,致使农民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保护。长期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使得城乡居民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导致农民的权利容易受侵,以致申领房屋产权证的权利也没有。文章通过分析现行有关法律存在的缺陷,对将来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农民利益的保护提出建议。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7期58-61,共4页 Acade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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