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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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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已拆除的基建工程。其档案如何处理? 答:一般来说,当基本建设项目中作为地上建筑部分若不存在了,其档案的依据、凭证作用将转化为参考的作用。可以对这部分档案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在设计、施工方面仍有参考价值,可作为资料留存,若无参考价值,则可以销毁。但是对于地下建筑部分、隐蔽工程的档案材料,处理时要谨慎,一般不能销毁,因其仍具有依据、凭证作用。
出处 《山西档案》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58-59,共2页 Shanxi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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