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纠纷中患方弃法律途径而拾非法律途径维权的现象日益普遍,不仅扰乱医疗秩序,激化医患矛盾,还产生了不良示范作用。其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是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存在的不足使患方丧失了对之的认同,二是患方非理性行为的得逞,助长了患方采取非法律途径进行维权。鉴于此,拟通过制度设计、强化引导等途径,让患方维权回归法律途径。
出处
《四川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65-67,共3页
Journal of Sichuan Continuing Education College of Medic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