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股票市场全流通IPO的制度安排存在不足,有损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基于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所呈现的突出地位、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的历史以及全流通IPO对国有股的制度安排现实,应该通过在IPO进程开始前科学评估国有资本的内在价值,促进IPO定价机制的科学、合理,将已全流通IPO而未获得上市流通权的国有股转换为优先股等措施,维护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出处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3期13-15,共3页
Journal of Hennan Business College
基金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我国新股发售机制效率研究>(项目编号为2008C790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