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土地出让金用途应向公众公开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此规定即将于近期实施。按规定,今后,天津市和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将重点公开十一大类政府信息,区县、乡镇征收或征用土地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都能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获得。
出处 《中国土地》 2008年第5期8-8,共1页 China Land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