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基于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形成的产业集群整体品牌命名"区域品牌"具有明显的缺陷,最适宜的概念术语应为"区域产业集群品牌"(简称"区域产业品牌")。区域产业集群品牌具有区域俱乐部型公共产品、区域共有产权和区域标识性知识产权等显著属性。区域产业集群品牌对集群企业、产业集群本身以及集群区域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积极影响。
出处
《学习与实践》
2008年第5期23-28,共6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三配置与信用公共品的有效提供及管理研究"(70773085)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培育创建区域产业集群品牌促进湖北产业集群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