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种子市场的完全开放,给农业科研单位创造了发展的机遇,地市级农业科研单位相继依法成立了不同形式的种子公司,取得了合法的经营权,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各项政策的落实,我国种子公司将面临着国外种子公司(集团),特别是资本、技术和经营三大优势明显的国际种业集团的挑战。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情况下,地市级农业科研单位如何在保证正常的科研项目的条件下,发展自身的种子产业,赢得市场一席之地,是地市级科研单位管理者面临的问题。本文就是围绕地市级农业科研单位如何搞好自己经营开发做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