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常想,为什么有些贪官在贪婪的邪道上“初出茅庐”就“马失前蹄”落入法网,而有些贪官却隐伏多年才能露出马脚?笔者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有些贪官比较有腐败“智慧”。我们应当承认,尽管从本质上来说,一切贪官都是真正愚蠢的,因为他们拿自己的灵魂与魔鬼做交易,在获取会钱物质的同时,丧失了自己的人格、良心、道德和灵魂,得不偿失。但是贪官们却不会认为自己是傻瓜,相反,他们大抵都会觉得自己很“聪明”,至少他们会在腐败这条道路上学得越来越“聪明”。有时,我们还不得不为贪官们一些鲜为人知的腐败“智慧”叹为观止。
出处
《跨世纪》
2008年第4期104-10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