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些西方文献对环境公民社会在中国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和影响力持怀疑或否定态度。本文持与之相反的观点。中国环境公民社会包括环境公民参与和环境公民社会组织两种形式,而两种环境公民社会形式对中国环境治理都具有实质性影响。在实证上,本文以2006年最新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进行的全国环境民间组织调查为基础数据,对中国环境公民社会的作用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有力地回应了"环境公民社会不重要"的片面认识。
出处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76-83,共8页
Comparative Economic & Social Systems
基金
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编号:AS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