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开征的个人所得税是实行分类课征,并非所有收入项目都进行费用扣除。对有费用扣除项目的收入而言,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对其产生影响,尤其是对实行累进税率的收人项目,这种调整产生的影响就更大。因此,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使人们自然地将关注的目光落到工薪收入项目上。工薪收入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后对哪部分人的税收负担影响较大,决定于累进税率的级距宽窄和所对应的税率高低。同时。对我国三次调整费用扣除标准的设计是否合理,不能只进行简单的对比推论,还要看其他相关的条件。
出处
《当代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58-61,共4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