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雇主的赔偿责任而言,在比较台湾地区民法第188条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后,经研究我们发现,我国司法解释就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采无过错责任原则,符合世界民法之潮流,在雇主对雇员求偿权之限定上,也颇具科学性。但在雇主责任构成要件,如执行职务范围的认定标准、雇员行为是否成立侵权行为等方面,台湾地区的规定则更具借鉴价值。
出处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2期79-81,共3页
Journal of Hennan Busines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