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城乡二元结构日益凸现的今天,农村的邻里关系却印证了"远亲不如近邻"这句古语,彼此互帮互助,交往频繁,亲如一家。尽管如此,邻里之间鸡毛蒜皮的小事在我国广大农村仍然十分常见,相应的纠纷和矛盾也因此产生。《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相邻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责任,细化了相邻关系的诸类型,并以专章对"相邻关系"做了规定,对原本一些相对原则、抽象的内容做了更为具体、细致和系统的规定,相当程度上弥补了以往法律规定的不足,进一步完善了相邻关系制度,为有效处理邻里纠纷,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可行性法案。处理好相邻关系对规范不动产权利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利用行为、实现物尽其用的财产效能、促进邻里关系和睦、维护社会生活秩序、推进社会文明进步有重要意义。
出处
《中国动物保健》
2008年第4期117-120,122,共5页
China Animal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