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是世界发达国家中未成年人犯罪率极低的国家,学者提出了许多理论去解释这种犯罪状况。笔者通过对日本福井县的实地考察,发现这一现象与日本发达的少年预防犯罪体系及少年司法制度有关,其主要通过裁判所优先主义、审前的调查先行主义和观察监护制度、审判处理时的保护处分制度以及审后的社会复归程序等防治措施,确保有效地改造青少年和收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良好效果。其经验十分值得我国借鉴。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2008年第3期97-104,共8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