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文论对范畴的界说,基本上都采用了描述的方式。这是由于以儒道为主流的先秦哲学思想认为,具体现象背后抽象的本质不可能直接用逻辑性的语言来表述。于是,就对各种抽象的哲学范畴通过以感性的"象"来描述从而对其加以界说。而初期文论的范畴就源于哲学,这样也就造就了文论范畴的描述性界说范式。而这种范式一旦形成,由于形式本身发展的独立性,也就把后来文论范畴的界说方式规定成了这种描述性。
出处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97-99,共3页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Edition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