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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媒体在法制报道中的角色“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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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逐步加快,法制新闻业已成为新闻报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报纸、刊物开出专版,电台、电视台也纷纷开办了《今日说法》、《以案说法》、《法在身边》等栏目对案件、纠纷加以报道、评析。应该说,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媒体参与对司法的监督和重大案件的报道,对揭露腐败,打击犯罪,宣传法制,维护司法公正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随着法制新闻、案例报道的增多,有些媒体和记者开始混淆了报道者同执法者以及普通民众的身份区别,角色的异位使得案例报道走了“味儿”。
作者 霍旭光
机构地区 唐山电视台
出处 《当代电视》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75-76,共2页 Contemporary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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