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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总工会关于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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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按照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3]25号)和《海南省总工会关于调整经费分成与上解比例的通知》(琼工总[2006]42号)要求,为确保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划缴,保证各级工会组织正常工作的开展,现将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工会经费划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08年第2期62-62,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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