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数月前,深圳市20家资产经营好、诚信度高、具有到期还本付息能力,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科技中小企业.在国家开发银行对其提供金额担保、深圳市一些中小担保机构对其提供连带担保等有利条件下.依照“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模式,已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10.3亿元,这既是国内首只中小企业联合债券,也是我国企业债券史上发行人数最多、发债金额最大、期限最长的集合类债券。
出处
《新经济导刊》
2008年第3期15-15,共1页
New Economy & Futur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