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经济发展水平是紧密相连的。将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适宜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比较研究的结果表明:相对于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己经比较高了。因而,我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同时必须注意对知识产权的范围做出更具体的规定,从而一方面可以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又可以克服因知识产权保护范围过于广泛而给我国技术创新带来的阻碍。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89-92,共4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2JA790034)
南开大学文科创新基金项目(NKC0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