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过去,政府垄断提供高等教育服务提供已造成了诸多失灵,必须推行高等教育服务提供社会化的方式,将政府在高等教育服务方面的"提供者"和"直接生产者"角色分开,引入高等教育服务提供的竞争机制,实现消费者主权。高等教育服务提供社会化的主要方式有:行政合同、特许经营、教育凭单制度和政府采购等。
出处
《高教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43-45,共3页
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科学)2006年度国家青年基金课题"高等教育治理与政府
大学关系重构"(课题编号CIA06007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