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文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传统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对比分析,认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从形式上看属于合作医疗制度,但实际上具有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将来应逐步朝着成熟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方向发展。当前应更多地强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中的政府责任,提出的政策建议包括:加强农村医疗保障立法以明确各方责任和保证制度发展稳定性,政府主导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供给并充当组织和监管角色,以及完善以财政资助为主体的多方筹资机制并不断提高筹资水平等。
出处
《发展研究》
2007年第10期82-85,共4页
Develop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