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服从命令和依法行政是各国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两项基本义务,但这两项义务之间潜在着尖锐的冲突,其焦点集中于公务员是否应执行违法命令的问题上。从理论层面上讲,公务员不应当执行违法的命令,因为法律的效力高于命令;但从实践层面上讲,公务员无法不执行违法的命令,因为法律并没有明确地赋予公务员享有审查命令合法性之权利。如果司法能够被授权审查政府人事行政行为,则有助于强调公务员履行依法行政之义务;否则,会导致强调公务员服从命令之义务。
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46-49,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T.C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务员权利制度研究"(批准号:05BZZ034)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公务员惩戒制度研究"(中政大发[2006]76号)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