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传统的经权观是指一般情况下依常理行事、特殊情况下变通常理行事的哲学观点。经权观在司法实践上的表现是:一般情况下依法办事,即所谓"经";特殊情况下变通法律甚至完全抛开法律行事,即所谓"权"。传统经权观依然影响着当前的审判实践,但是,它违背了基本的依法审判原则,破坏了法律的规范性、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导致了司法裁判的随意性,并且容易诱发司法审判中人治主义的泛滥,有悖于依法治国的要求,有损于法律的权威。因此,推行依法治国,就必须树立法律至上观念,彻底摒弃传统的经权观。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76-80,共5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