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保险公司进行估值主要采用绝对估值法和相对估值方法两种典型分析方法。对于我国寿险公司而言,其所处的特定市场条件和采用的特殊估值方法,使其定价具有较大不确定性。高投资收益率、高行业增长率、高市场溢价的假设往往会使新型市场寿险公司估值偏高。对于财产险公司,国际资本市场一般采用绝对估值方法。综合考虑财产保险特性和到目前我国实际,可以预期市场对财产保险类上市公司的理性估值应略低于同等规模寿险类上市公司。
出处
《粤港澳市场与价格》
2007年第8期8-11,共4页
GD-HK-MO Market & Pr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