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上法律信仰传统的缺位加上现实中法律自身及其实施中的缺陷,导致当代中国法律信仰的匮乏。法律信仰的形成条件应是特定语境中的具体的良法和良治的结合体,应以政府行为的法治化促生良法和良治,从而达至主体对法律的信仰而不只是被动地服从。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132-133,共2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