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医学的发展和护理工作范围的扩大,护理人力资源的矛盾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非技术性护理工作再由护士承担则难以保证护理质量。目前针对非技术性护理工作,由具有什么资质的人、采取何种方式来做这一问题,医疗机构各自在采取一些相应的办法:有的使用护工,有的使用护校毕业但还未取得护士执照的助理护士,还有的由病人家属自行解决病人的生活照顾,等等。为了使各医疗机构更好地把握政策,规范用人行为,本刊摘取卫生部1997年发布的相关文件(卫医发[1997]第23号),并对文件的背景作了相应的介绍;又组约了几家采取不同做法、各有特色的医院的稿件参与讨论,力求通过讨论为卫生行政部门下一步决策提供参考。
出处
《中国护理管理》
2007年第6期6-7,共2页
Chinese Nurs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