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的狡辩。诡辩论是形而上学的变种,它从赤裸裸的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出发,一切以“我的需要”为转移,任意择取事物矛盾的某个侧面,随意地加以引中和夸大,从而歪曲事实真相,否定客观真理。黑格尔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出处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2007年第6期59-60,共2页
Teaching Reference of Middle School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