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资委颁布的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是根据出资人监管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该评价体系具有综合评判、分析诊断和行为引导三大功能,体现了全面性、综合性与客观公正性的特点。但由于石油石化企业的特点、评价主体、评价角度、评价对象不同,有必要针对石油石化企业构建专门适用的绩效评价体系。为此,以国资委《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为基础,结合石油石化行业特点,构建了石油石化企业经营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选用了适用的评价方法。
出处
《国际石油经济》
2007年第4期53-57,共5页
International Petroleum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