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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纳税亏损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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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浅谈我国纳税亏损的会计处理○张浩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我国具体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
作者 张浩洋
出处 《财会研究》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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