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秦汉至明清之际的中国历代王朝,“编户齐民”和县的数量基本没有达到“地方百里、人口万户”的标准建制,因而是一种小县制。同时,县以下还有乡里制度和什伍编制,皇权专制集权统治以“县政”为依托,其政治影响可谓无所不在、无事不管。所谓“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毫无历史根据。
出处
《学习与实践》
2007年第4期87-97,共11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浙江大学卡特中心985工程二期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国家创新基地资助项目"农村税费改革后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ZJUCARD200506)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