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战争需要为军事司法权的扩张提供了天然的合理性,但在现代法治社会,这种天然的合理性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和理性的约束,从而使战时军事司法权有一个合理的边界,成为一种有限权力。战时军事司法权的设计,应遵循司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其扩张主要是根据信息化条件下的战场实际,对具体司法制度作出必要的调整,包括变通、细化和补充,目的在于提高司法效率,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的作战需要。
出处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46-50,共5页
Journal of Xi'an Politics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