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环境侵权具有高度复杂性特点,在认定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时,就不能适用传统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理论。为此,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学者和法院创造性地提出了“无因果关系理论”、“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疫学因果关系理论”、“间接反证说”、“设备责任说”等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方面的新的理论或学说。我国目前的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理论很不成熟,应当在吸收上述国家的先进理念的基础之上,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理论体系。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96-100,共5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