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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和谐社会的铺路基石——论《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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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维尔京,这个在世界地图上很不起眼、普通老百姓眼中只是加勒比海上一个小点的英属群岛,却是我国政府官员、企业家、经济学家们耳熟能详的地名,在2005年成为仅次于香港地区的中国第二大外资来源地,超过美国和日本。除了维尔京群岛外,近年来,对我国投资的热点国家和地区当中,还有开曼群岛、萨摩亚等。去年1到10月份,来自开曼群岛、萨摩亚的外资分别排在第九位和第十位,分别达15.4亿美元和12.26亿美元。而揭开这些神秘地名面纱,真相却是,目前一些国内企业在利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际避税地进行避税。方法之一是到这些避税地注册,而后以外资身份回国投资,以享受“三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二是一些国内企业把国内投资收入汇到避税地,并注册公司,然后将这些收入算作投资汇回国内,并与原企业合资,从而享受“三资企业”待遇。可见,我国外资含有大量水分。而目前内外资企业的税负不统一是导致这种现象加剧的直接原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实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并针对避税与反避税问题,专门制定了一章内容,限制中国企业在国际避税地虚设外资机构,借以转移收入、转移利润、实现避税等做法。由此,《企业所得税法》的通过与实施有望结束境内企业与这些“国际避税群岛”的不正常蜜月,挤出我国外资中的水分。而这只是《企业所得税法》将取得成就的一小部分,更深远的意义则在于,这是一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律,最终可以使内外资企业平等地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竞争,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作者 王二羽
出处 《中国国情国力》 CSSCI 2007年第4期4-8,共5页 China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Streng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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