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权是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边界,和谐产权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经济基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对集体土地产权的界定和保护,重新构建农村地区的产权基础,扭转集体产权处于弱势产权主体的地位,使农村在产权上与城市处于“均势”;并通过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探求多样化的集体产权形式,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出处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82-87,共6页
Comparative Economic & Social Syst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