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认证认可工作的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认证认可工作社会监督机制,规范认证工作,提高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6年11月3日发布施行。该管理办法共十七条,规定了义务监督员的职权、义务、聘任条件、工作制度等等。目前,认证认可义务监督员制度已正式启动,为使读者了解新的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全文刊登如下,以供参阅。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07年第2期10-11,共2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