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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盗500元起刑引发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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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场争论,事关贪官与窃贼。一方认为,贪官如窃贼,贪官之害甚于窃贼,并照此推论,贪污受贿之罪依现行法律起刑点为5000元,盗窃罪起刑点为500元,甚为不公,官员与庶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故,二者起刑点均应为500元。另一方认为,“贪官如窃贼”的说法不严肃,贪官之害表面“风平浪静”,而窃贼之害,在其作案之后未被捕之前,便会让人恐慌。此次论战,源于《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最近,他在《人民论坛》上发表言论认为:贪官好比窃贼——起刑点可为500元。论战双方涉及一线司法人员,律师、法律专家,还有一般民众。
出处 《党政干部文摘》 2007年第3期14-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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