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拨缴款票据的管理,鉴于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川银(79)字第193号、四川省总工会川工发(79)字第121号《关于实行六联(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缴款书)办法的联合通知》已不适应当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行地税部门统一代征的客观实际。经研究。决定正式启用《四川省工会经费或筹备金专用缴款书(代委托收款凭证)》(以下简称专用缴款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07年第3期62-63,共2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