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是建立培训责任制。县委专门成立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负责培训规划制定、培训班次安排以及教学管理等工作,县委党校作为培训基地,负责制定教学大纲、安排教师授课及培训班后勘管理等工作。二是建立点名调训制度。似下发调训通知单的形式,对乡局级干部、后备干部实行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三是建立考评制度。把各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乡局级领导班子目标考评管理的重要内容,评议干部要评学,考核干部要考学,干部述职要述学。四是建立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对长期不参加培训、培训未结业的干部不予提拔;新提拔使用的干部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
出处
《党建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63-63,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