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9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的杨世和向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投诉,要求撤销该处于1999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证明他已死亡的《继承权公证书》。四川省司法厅对此事高度重视,责成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原四川省公证处)依法进行严肃认真的复查,省厅还专门组成专题调查组对此案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调查核实,该公证书是一份具有严重错误的公证书,已依法予以撤销;公证员和公证处具有重大的失职责任,已经分别受到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责任追究。
出处
《中国公证》
2007年第1期16-17,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