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多个层面地论述了商品的“价值决定”问题,“价值决定”因而包含了多重含义。如果说,价值与“人类一般劳动”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商品价值“质的决定”的问题;那么,价值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商品价值“量的决定”的问题。人们往往看不清商品价值“质的决定”与“量的决定”之间的这种区别,把两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质”的决定联系起来,要么是从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走向消解和否定劳动价值论,要么是无视马克思的有关原典论述,拒斥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决定的内在关联,从而陷入一种“二律背反”的理论“尴尬”境地而不能自拔。
出处
《当代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26-31,共6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