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若论述悲剧和喜剧的相互对立和融合的关系,我们不得不追根探源,谈及被西方戏剧传统奉为正典的亚里士多德的戏剧理论。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有大量篇幅谈到悲剧,他认为“悲剧是对于比一般人好的人的模仿,最适于作为悲剧模仿对象的人不是十分的善良,也不是十分的公正,而他之所以陷于厄运,不是由于他为非作恶,而是由于他犯了错误,这种人名声显赫,生活幸福,例如俄狄浦斯、堤厄斯忒斯以及出身于他们这样的家族的著名人物。”他的这套悲剧理论对西方戏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他之后的整个古罗马时期,上层贵族一直是悲剧中的绝对主角。贺拉斯曾经在《诗艺》中说道“帝王将相的业绩应用什么诗行来写,荷马早已作了示范”。不言而喻,贺拉斯也认为应该像亚里士多德所推崇的荷马那样,将帝王将相作为悲剧的主人公来大书特书。至于市井人物,根本无法登上大雅之堂,也不会对观众起到净化的作用,他们只可能出现在喜剧当中。亚里士多德曾说,喜剧是对于比较坏的人的模仿,然而,“坏”不是一般的恶而言,而是指丑而言,其中一种是滑稽。滑稽的事物是某种错误或丑陋,不至引起痛苦和伤害。“由此可见,喜剧与悲剧在模仿时所使用的媒介,所模仿的对象和模仿时所采取的方式上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当时的悲剧和喜剧之间有严格的界限,明显的划分。亚里士多德对悲剧和喜剧的界定长久以来一直被后人所推崇并加以自律。”
出处
《文艺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37-139,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