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封建”这一名词所牵涉的理念和所指的对象,我在二三十年前有过一些论述。我综述了西方汉学家(也有非汉学家)对中国传统政体与社会属性的讨论,包括马克思的“亚洲社会”、韦福高(K.A.Wittfogel)的“东方专制极权论”、韦伯(Max Webb)和白乐司(Etienne Balazs)的“官僚·公型制度论”,以及与此针锋相对的韦亚伯(Wolfram Eberhard)的“封建一土族说”,并指出,中文“封建”一词在现代有三种不同的含义:一为中文原义,指西周初年的“封土建国”、分立诸侯、贵族世袭、土地专有之制;二为转译西文“Feudalism”,概指西欧中世纪诸侯、武士、贵族等级及特权世袭之制;三为马克思对“封建社会”之特殊解释。当然,“封建”一词还有另一种用法,即“封建”代表一切古老、过时、落后的东西。
出处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125-128,共4页
Academic Monthly